2010-05-15

建請修憲制衡總統權力

2010.5.15 聯合報載「總統府傾向不修憲」.

如果不修憲的話, 我想要了解的是,
如果以後再出現為所欲為的總統,
沒有義務向任何人、任何機關負責,
做任何事都不必負責任,
甚至事情已經被揭露, 還可以繼續用總統特權一手遮天,
全國上下沒有任何一個機關治得了他.
這時台灣人民只能任憑宰割嗎?
如果沒有能夠制衡總統的制度, 台灣人民只能乞求總統一人的良心嗎?

我相信有好的總統, 不會被權力腐化.
但更相信, 一定會有被權力腐化的總統,
所以一定要有能夠制衡總統權力的制度.

雖然制度不一定有用, 但沒有制度, 台灣人民會更慘.
將來, 不管是多久之後的將來, 必定會再朝野政黨輪替.
請馬總統為台灣長久的將來著想, 功德無量!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連結網業怎不見了!
此篇是不是見不得人?
所以刪了!

Unknown 提到...
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