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求廢止死刑、贊成廢止死刑、朝向廢止死刑 | 不必廢止死刑、反對廢止死刑 |
主張
回應 - 死刑可以部份嚇阻,不過代價太大,
若要嚇阻,滿門抄斬、誅九族也都是古代用過的方法,那代價就更大了。 與其用嚇阻,應該由教育下手,由改善社會下手,才是比較好的方向
| 主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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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
回應 - 就算沒有誤判,惡性重大,那也應該用其他的方式處理,不應該結束一個人的性命
| 回應
- 三審、非常上訴、釋憲程序嚴謹, 有其惡性重大、毫無悔意、罪有應得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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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
回應 | 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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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
- 生命權是基本人權, 任何原因都不能剝奪,
縱使為了防止妨害他人自由、維護社會秩序等理由,也只能「限制」,不能「剝奪」生命權。
回應
| 主張
- 死刑雖然殘忍,但合乎佛教因果報應的原則。 -- 佛光山 星雲法師
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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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張
回應 - 社會公義是應該要伸張的,應該有更好的方式,而不是以剝奪人命。
| 主張 回應 - 〈寬恕寬恕是美德… 不能用錯地方〉聯合報╱王建煊/監察院長2010.3.16
- 寬恕不是好理由,要不要寬恕是被害人的心理,執政者應該是要想個方法保護人民、教育人民,並適當處罰犯錯的人,讓他們有機會知錯改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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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應
- 傳統想法需要長久教育、宣導, 不能以一時的民意為依歸.
- 這是共業吧,不過若大多數反對,在民主時代,就要依法執行,不過朝廢除死刑的方向努力,應該是正確的
| 主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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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長可以不簽死刑執行令 | - 應依法行政,若要暫緩執行,須有合法理由。
- 法務部長不是第四審,不能變相將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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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長簽死刑執行令等於殺人 | 依法行政不是殺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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